1.本公司订有「内部重大信息处理暨防范内线交易管理作业程序办法」。
2.审核相关人员及内部人之股权变动情形,均依证交法相关规定办理,并按月申报于指定网站「公开信息观测站」。
3.为维护股东权益,落实股东平等对待,公司已订定「防范内线交易之管理办法」,禁止公司内部人利用市场未公开信息买卖有价证券。前项规范宜包括公司内部人于获悉公司财务报告或相关业绩内容之日起之股票交易控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不得于年度财务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财务报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闭期间交易其股票。
4.根据本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处理暨防范内线交易管理作业程序办法,明定本公司董事、经理人及受雇人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实义务,本诚实信用原则执行业务。 另上述人员不得泄露所知悉之内部重大信息予他人,也不得向知悉本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之人探询或搜集与个人职务不相关之公司未公开内部重大信息,对于非因执行业务得知本公司未公开之内部重大信息亦不得向其他人泄露。